蓄電池IEC62133-1-22017標準測試報告,環(huán)測威是產(chǎn)品檢測機構,可為您直接申請測試。國際電工委員會(huì )(IEC)技術(shù)小組早在2017年2月7日就正式權威發(fā)布IEC62133-1/-2《含堿性或其它非酸性電解質(zhì)的蓄電池和蓄電池組便攜式密封蓄電池和蓄電池的安全性要求》,依據鋰體系及鎳體系電池劃分,原IEC62133:2012正式被拆分為IEC62133-1:2017和IEC62133-2:2017兩份標準,將取代IEC62133:2012作為新的國際通用標準。
蓄電池IEC62133系列標準已經(jīng)被包括歐盟、北美、韓國、日本、臺灣等國家與地區同等采納并轉換為國家或地區標準,該系列標準從而得到了最大范圍的推廣和使用。
與前一版本相比,IEC62133-1/-2:2017在內容上的重要變化如下:
IEC62133-1:2017-便攜式電子產(chǎn)品用的含堿性或非酸性電解液的單體蓄電池和電池組——第一部分鎳體系:
章節1范圍,納入紐扣電池要求;章節3名詞定義,增加包括參考測試電流,各種電池類(lèi)型;章節7.3.5熱濫用測試,達到最高溫度維持時(shí)間由原來(lái)的10分鐘延長(cháng)到30分鐘;章節7.3.6擠壓測試,力度范圍要求更精準,刪除形變量作為測試終止條件。
蓄電池IEC62133-2:2017-便攜式電子產(chǎn)品用的含堿性或非酸性電解液的單體蓄電池和電池組——第二部分鋰體系:
章節1范圍,納入紐扣電池要求;章節3名詞定義,增加包括參考測試電流,各種電池類(lèi)型;
章節5.6裝配,更新多電芯裝配電池的要求,對保護線(xiàn)路的失效分析,制造商需要提供一份詳細的報告;章節6,增加考慮短路測試條件下的雙重失效模式;章節7.1.2預處理,只有部分電芯的測試條款作了要求(7.3.1,7.3.4,7.3.5,7.3.9),電池包不需要在高低溫預處理,預處理的溫度,也只需要在廠(chǎng)家規定的溫度范圍再加、減5度進(jìn)行,10-45度不作基本要求;
章節7.2.1持續充電測試,明確指出了這7天充電測試是在標準充電電壓下進(jìn)行;章節7.2.2外殼應力測試,指出這個(gè)測試只適用于電池使用模壓外殼的情況;章節7.3.1電芯外部短路測試,環(huán)境溫度由原來(lái)的20+/-5度改為55+/-5度,更加嚴格;章節7.3.2電池包外部短路測試,環(huán)境溫度由原來(lái)的55+/-5度改為20+/-5度,變得寬松,并引入關(guān)鍵元器件認證和重要的功能安全評估概念;
章節7.3.3跌落測試,增加可選跌落面為金屬;章節7.3.4熱濫用測試,達到最高溫度的維持時(shí)間,統一要求30分鐘;章節 7.3.5擠壓測試,力度范圍要求更精準,刪除形變量作為測試終止條件;章節7.3.6電池包過(guò)充測試,改為單電芯電池包1.4倍充電電壓(但≤6V),多電芯串聯(lián)1.2倍充電電壓,較前版寬松;章節7.3.7強制放電測試,增加了放電電壓和根據放電曲線(xiàn)參考測試時(shí)間的要求;章節7.3.8機械測試,增加振動(dòng)和加速度沖擊,取消了之前參考運輸標準IEC62281和UN38.3的要求;
章節7.3.9強制內短測試,對細扣電池不作要求;章節8.2警告語(yǔ),對于能夠通過(guò)figure3的測試規的小電池或者紐扣電池,需要增加特別警告語(yǔ);章節9標識,引用IEC61960標準,其最新版本IEC61960-3:2017與IEC62133-2:2017同天發(fā)布,在處理電芯和電池標識上更加理性;附錄A,增加IECTR62914作為參考文獻,進(jìn)一步豐富了強制內部短路測試的易讀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