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別為用于便攜式產(chǎn)品中的可充電鎳系電池和可充電鋰系電池的安全標準,將取代原EN 62133:2013標準(等同于IEC62133:2012)。EN 62133-1:2017和EN 62133-2:2017將于2020年3月14日起在歐洲強制執行,舊版EN62133:2013標準將不被接受。
根據新標準,電池生產(chǎn)廠(chǎng)商和電子產(chǎn)品制造商在出口電池或申請含充電電池的電子產(chǎn)品的整機認證時(shí),都需要提供電池測試新版EN標準或等同IEC標準的測試報告和證書(shū)。已申請過(guò)舊版標準認證的型號,也需要及時(shí)更新到新版標準。
EN62133新版將紐扣型電池納入到標準中(此前版本不包含紐扣型電池)。在鎳系電池部分,EN 62133-1:2017與原標準對比,兩者的差異體現在主要測試的更新,熱濫用測試時(shí)間從10分鐘改為30分鐘。
EN62133新版將紐扣型電池納入到標準中(此前版本不包含細扣型電池)。在鎳系電池部分,EN62133-1:2017與原標準對比,兩者的差異體現在主要測試的更新,熱濫用測試時(shí)間從10分鐘改為30分鐘。
鋰電池CE認證的標準是EN 62133-2:2017,其中部分測試要求如下:
1.持續充電測試,明確指出了這7天充電測試是在標準充電電壓下進(jìn)行;
2.外殼應力測試,指出這個(gè)測試只適用于電池使用模壓外殼的情況;
3.電芯外部短路測試,環(huán)境溫度由原來(lái)的20+/-5 度改為55+/- 5度,更加嚴格;
4.電池包外部短路測試,環(huán)境溫度由原來(lái)的55+/-5 度改為20+/-5 度,變得寬松,并引入關(guān)鍵元器件認證和重要的功能安全評估概念;
5.跌落測試,增加可選跌落面為金屬;
6.熱濫用測試,達到最高溫度的維持時(shí)間,統一要求30分鐘;
7.擠壓測試,力度范圍要求更精準,刪除形變量作為測試終止條件;
8.電池包過(guò)充測試,改為單電芯電池包1.4倍充電電壓(但≤6V),多電芯串聯(lián)1.2倍充電電壓,較前版寬松;
9.強制放電測試,增加了放電電壓和根據放電曲線(xiàn)參考測試時(shí)間的要求;
10.機械測試,增加振動(dòng)和加速度沖擊,取消了之前參考運輸標準 IEC 62281 和 UN 38.3 的要求;
11.強制內短測試,對紐扣電池不作要求;
12.其它測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