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mu平臺加州65認證申請要求有哪些?《加州65號提案》是什么?《加州65號提案》正式名稱為《1986年安全飲用水和有毒物質執行法案》,是加利福尼亞州的一項法律,要求在加州消費者接觸到被加州認定為致癌或對生殖有害的化學物質時,提供警告。這些警告旨在幫助加州消費者在使用產品時做出明智的決定,以減少暴露于這些化學物質。65號提案并不禁止生產和銷售含有所列化學物質的產品,但要求向接觸該等化學物質的任何加州消費者作出明確、合理的警告。
《加州65號提案》要求加州政府公布一份已知會導致癌癥、先天缺陷或其他生殖危害的化學物質清單。該清單被要求,至少每年更新一次。自1987年首次發布以來,已發展到包括約900種化學品。清單包含廣泛的天然和合成化學品,包括殺蟲劑、普通家用產品、食品、藥物、染料、溶劑中的添加劑或成分。相關管控法規和指南文件:
Proposition 65 Law and Regulations - OEHHA (ca.gov)
Codes Display Text (ca.gov)
賣家責任與義務?
根據法律,賣家所銷售的商品如果包含清單中,所列舉的化學物質,賣家必須發出警告提醒消費者存在相應的風險,同時在產品標簽上粘貼相應的警告標識。因未能提供警告提示語而違反 65 號提案的賣家,可能會面臨來自于加州相關行政管控部門的處罰。列入清單中的化學物質官方查詢渠道:https://oehha.ca.gov/proposition-65/chemicals。
有關警告信息的法規還規定,消費品的安全港警告信息必須說明,若使用該產品,“您可能會接觸到”65號提案所列化學物質。警告信息還必須包括:
1、黃色等邊三角形內有黑色感嘆號的警告符號;
2、大寫并加粗的“WARNING”(警告)一詞;
3、寫明予以警告的65號提案所列化學物質全稱;
4、如果產品的消費者信息以英文以外的語言提供,則除英文警告信息外,亦必須提供采用該語言的警告信息。
請留意:對于網購而言,亦必須在產品展示頁面顯示警告信息或明確采用了“WARNING”(警告)一詞作為標記的超鏈接,或在采購完成前以其他醒目方式向買家展示警告信息。